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获批

  • 发布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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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同意在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批复》,标志着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水果综合型指定监管场地正式获批。该项目的落地填补了江苏中部地区的空白,大丰港区正蓄势打造沿海地区进口肉类及水果冷链集散基地。



据了解,为顺利推进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大丰港区将集装箱码头作为进境肉类及水果停泊装卸指定专用码头,整合保税物流中心内已建进口食品冷链查验区及储存冷库、冷链专用场地及监控信息化系统,规划设置行政管理区(含技术用房)、集装箱待检和扣留区、冷链查验与储存区、检验检疫处理区四大功能区。



该项目是海关总署自《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12号令)发布后,着力打造的全国首个集约化综合指定监管场地示范项目。将两个指定监管场地统一规划、合并建设优势明显,不仅可以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集聚效应,实现“一站式”通关和“集约化”监管,而且有助于指定监管场地经营企业集约化管理,帮助企业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满足进出口企业多元化一站式服务的需求。



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落地,将为港区腹地范围内的进口肉类、水果相关企业和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对于完善大丰港区口岸功能,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外贸经济稳步发展,打造长三角北翼现代物流枢纽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