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港航大厦建筑概念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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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港航大厦建筑概念设计方案,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岀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盐城港控股集团港航大厦概念方案征集。

1.2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位于黄海路南侧、小海路西侧。

1.3 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8046㎡,项目初定(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优化)总建筑面积为63500㎡,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为59000㎡,地下建筑面积为4500 ㎡,地上36层,地下3层,建筑总高度168米,容积率7.3。

1.4 功能分布:初定地下1~3层为地下停车场和物业、设备用房;地上1~3层为裙楼,集会议中心、餐饮和商业为一体;地上4~26层为办公楼,入驻船运、物流、货代、金融、保险等港航产业相关联的公司总部;地上27~36层为酒店。

1.5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规定的要求,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6 设计依据: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根据该项目目前的控规条件、开发要求,用途及周边环境条件等因素,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办法要求:

1.6.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6.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6.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6.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6.5《江苏食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6.6《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1.6.7《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7年修改版);

1.6.8其他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技术标准;

1.6.9定界坐标基地宗地图及地质勘察资料;

1.7 设计周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1.8 设计内容:具体设计资料及范围详见附件《港航大厦建筑概念设计方案任务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4月-2020年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8 信誉要求:

2.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8.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9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以上2.3-2.9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技术成果设计费用和经济补偿


3.1 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团队实力、类似业绩、获得奖项、工作方案得分四个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5家入围单位(推荐的入围单位不分排名,不足5家的全部推荐入围)。再由定标委员会对5家入围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排名,排名第一的作为本项目的中标方案,支付设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整,其余四家(第二、三、四、五名)分别支付 40 、 30 、 20 、 15 万元整经济补偿费用。

3.2 方案设计费用和经济补偿费用在确定优胜方案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3.3 入围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招标人享有对5名入围单位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其投标设计文件。如后续需要修改、调整、改进原设计方案,均须无条件服从,且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3.4 入围投标人的设计费用及补偿费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咨询、管理费、差旅费、利润、风险、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设计文件的报送

请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于2020年10月20日18:00前报送设计方案成果文件。报送地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方海东,联系电话:15995190060。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在递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5.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在递交设计成果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设计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3.1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5.4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集团网址:https://www.jsycport.com/)。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投诉

9.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受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规定向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相关附件:《港航大厦建筑概念设计方案任务书》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