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集团2020-2021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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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集团2020-2021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集团2020-2021零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辖区境内

3、招标范围: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如有资格预审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招标代理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及人员配备要求:

3.6.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2本项目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6.3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土建及安装类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工作需要。

3.7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前连续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3-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整,保证金形式为: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如投标人选择转账或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帐户。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

7.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并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7.2 领取地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华邦东厦17楼1713A)。

7.3 联系电话:徐楠,13770059900。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徐楠

联系电话:13770059900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