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集团法律服务单位征集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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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现公开对外招聘法律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基本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盐城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2、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律师事务所具有熟悉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经济等业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且专业素质强,实务经验丰富;

4、要求可一周至少坐班2天。

5、法律顾问费10万/年(含税)。

6、专案代理诉讼、仲裁实务案件,除特别约定的以外,按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的50%以内付费。

7、参与本次投标前3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在他行无因为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被取消、暂停合作的情况;


二、报名条件(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见下表:



5、其它:

符合资质范围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本次申请。

6、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招标人有权利到投标人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则作废标处理。


三、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入库申请表(附件申请表.doc);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获奖证书、业绩、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能力的材料。

上述材料确保与原件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应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93540942@qq.com邮件文件名统一使用:单位全称+法律服务单位征集报名),逾期不予接受。


四、组织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选,最终确定法律服务单位。


五、聘用入库

在集团网站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服务协议。


六、咨询电话

地址: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27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800510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