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 发布时间:2021-08-19
  • 浏览数:529

响水港区口岸大厦工程、响水港一类开放口岸查验设施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港区口岸大厦工程、响水港一类开放口岸查验设施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工程规模:

本次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响水港区口岸大厦工程,占地总面积32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9层主楼、3栋4层办公楼、4栋11层住宅楼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工程造价约4亿元。

二标段:响水港一类开放口岸查验设施工程,拟建三幢办公楼,占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714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以上二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一标段一→二标段。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注:一标段中标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城市响水港

4、工作内容:

4.1跟踪审计阶段: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4.2一审阶段: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特别说明:

1、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3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成员中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及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一名;其中,驻场跟踪人员需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土建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师。其他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服务需要。

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定单或审计报告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200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定单或审计报告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2500万元及以上房建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及审计报告(或审定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审定单和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不一致的,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同一合同项下出具多份审定单的,以最后一份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7、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4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01室),联系人:王波、李晓明,联系号码:15961959902、15061603219)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5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楼2522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605100798

招标联系人:周  敏  联系电话:0515-8188009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596195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