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海关仓库屋面800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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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丰港海关仓库屋面800k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拟于大丰港海关仓库屋面屋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拟装机容量约为800kWp。厂房屋面为彩钢瓦屋面,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发电通过2回380V线路接入厂房配电室低压配电柜。

2.1.3招标控制价:294.18万元

2.1.4 建设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部分7日历天,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中明确具体节点工期及考核办法。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关于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确保项目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大丰港海关仓库屋面800kWp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安装、检测、调试、培训、保修等及其伴随服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屋面承压测试、电能质量评估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EPC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投标时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项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仅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签章即可;③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且本项目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供;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6.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66日至 2023年6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报名联系人:朱亮峰,报名联系电话:18962076160)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目负责人有效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022年8月(含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2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22室)。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8、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许宇                   联系电话:15366537212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94

(2)招标代理: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黄海西路28号

联系人:朱亮峰                联系电话:1896207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