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区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容量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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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射阳港区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容量评估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射阳港区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容量评估项目:在满足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要求的基础上,加强对周围敏感区的环境监测,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监测范围包括临时倾倒区及周围航道区附近海域,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海底地形测量、水文泥沙测验、水质、沉积物、海洋生态、渔业资源监测等。通过对倾倒区开展跟踪监测,掌握倾倒区海域水深、水动力、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等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与倾倒区选划预测结果对比分析,评估倾倒活动对生态环境及其他海洋活动的影响。通过容量评估,评估该倾倒区后续继续使用的可行性,并及时掌握其容量和使用情况,提出倾倒区管理对策建议,为倾倒区后续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射阳港区临时海洋倾倒区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和容量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以及国家现行其他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水质项目:每年开展两次水质监测(2023-2025年,共6次);沉积物项目:每年(计划秋季开展)开展一次沉积物监测(2023-2025年,共3次);生态项目:与水质同期进行,每年各开展两次生态监测(2023-2025年,共6次);生物质量:每年秋季开展一次生物质量监测(2023-2025年,共3次);渔业资源:每年秋季开展一次渔业资源监测(2023-2025年,共3次)。水下地形监测每年测量1次(2023-2025年,共3次)。水文泥沙测验每年选择大潮监测一次(2023-2025年,共3次)。每次调查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监测报告及相应的CMA检测报告、容量评估报告、地形测量相关图鉴及成果。

招标控制价:230万/年,三年合计69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国家认可认证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开展工作需求(认证类别需要包括: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生态);

3、投标人须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企业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海洋倾倒区跟踪监测业绩或承接过倾倒区容量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海洋工程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或职称证书专业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海洋化学、生物、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专业职称。

6、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不少于10人的本单位正式在编实验分析人员且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注:投标人须确保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打印的材料)。

7、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11、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12、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18:00时前(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水城路(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209-210室),联系人:高磊,联系号码:15251066987 )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2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66124869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7514412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15251066987

联系QQ:4396617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