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区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全电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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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港区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全电动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港区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全电动设备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大丰港区自动化集装箱堆场

(3)项目规模:二标段造价约141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6)供货期限:二标段供货期限为90日历天。

(7)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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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人员组织方面具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3、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内的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于2023年8月   17日18点前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号楼南楼东单元601室,联系人:陈文,联系号码:15905100092)。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 月21 日15时00分,地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楼2308室(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盐城国贸中心)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十、特别提醒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南港路物联大厦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62057770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86725035

招标代理: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号楼南楼东单元6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9051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