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港区码头安全防范AI智能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 发布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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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滨海港区码头安全防范AI智能视频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滨海港区码头安全防范AI智能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2.1.2项目规模:约33万元

2.1.3供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接入现有视频监控系统。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质 保 期:一年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滨海港区码头安全防范AI智能视频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需求。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3.2、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4 6  11 日至2024 6  15 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港港航服务中心710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各投标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70555458@qq.com,网上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352045505。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需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方式。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6  18  10  00  分。

6.2 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23会议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港航服务中心710室)

6.3 开标时间:2024 6 月  18  10  00  分。

6.4 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23会议室

6.5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1411448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经济区颐航大道18号

 

招标代理: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352045505

联系地址:大丰港港航服务中心7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