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灯桩移除及安装方案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5-26
  • 浏览数:3221

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灯桩移除及安装方案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7、8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灯桩移除及安装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盐城港。 

3、服务内容:盐城港大丰港区一期码头 7、8 号多用途泊位工程灯桩移除及安装方案设计,主要内容包括航标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及配置等方案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须经招标人确认),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5、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总价)为378632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总价),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专业甲级(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运相关设计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②被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③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⑤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一)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日17:00时前(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18936340620)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下午15点00分

2、提交地点:盐城市港航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

3、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智慧港口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南港路北侧、配电区西侧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9653597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36340620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区国际商务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