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就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亭湖港北作业区码头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亭湖港北作业区码头工程采用顺岸式布置7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长度640m,设计年通过能力44.1万TEU,满足2035年吞吐量发展需求。港区后方陆域建设相应堆场、道路和生产辅助建筑物等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项目为盐城内河港市区港区亭湖港北作业区码头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向委托人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如有资格预审项目);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询价)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具体范围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全部结束且招标相关资料全部归档止。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22%;预算编制费最高限价为苏建价协[2022]7号文收费标准的2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建安费不低于1亿元的码头工程(至少包含码头水工)施工招标代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注:如开标日期为2026年6月**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6年3-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贵单位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18936340620)招标代理部网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邮政、顺丰)的方式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寄送至指定地点盐城市国际航运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936340620),投标人邮件快递前要充分考虑投标截止时间,做好标书递交的时间安排。若招标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一律视作投标人未递交报价文件。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亭湖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8619327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9363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