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滨海港区南区液体散货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船舶标准设计),泊位长度兼顾2艘5000吨级船舶同时靠泊。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组织专家评审工作,直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等工作。召开评审会根据发包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具体安排确定。
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5、最高投标限价:27.81万元。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综合资信证书(甲级)或者工程咨询专业资信证书(甲级)(业务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单个泊位30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项目。
注:业绩的认定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港口岸线批复文件或港口岸线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或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或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18:00时前 (上午8: 30时至11:30时, 14: 30时至18: 00时), 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紫薇广场C座7006 ) ,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号码: 18705110288) 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条。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不见面开标须知。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国际航运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九、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滨海港滨电路与海昌路交叉口东北500米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78516308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40750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