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1号和4号泊位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市级预验收

  • 发布时间: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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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下午,由盐城市口岸办公室牵头,盐城海关、盐城海事局、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合组成的验收组,对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1号和4号泊位对外开放进行市级预验收,大丰区人民政府、大丰区商务局、盐城港集团及智慧港口公司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等参加。

据介绍,本次验收的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1号泊位布置5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年设计通过能力432万吨,4号泊位布置5千吨级散货泊位1个,年设计通过能力109万吨,分别位于已建大丰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北段和南端后延,两个泊位于2013年开始筹建,2021年建成通航并投入试运营,作业货种包括各种矿石、高货值设备等,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装卸效率高,作业稳定可靠,不仅有效降低了地区及周边企业的物流成本,缓解了港区通过能力不足问题,而且对提升口岸运输效能、促进临港产业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上,预验收组听取了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建设运营情况汇报,并围绕两个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市级预验收组一致认为,盐城港集团高度重视码头泊位开放工作,泊位扩建工程已通过竣工、消防、环保、安全评估等专项验收,现场配套设施及监管条件符合《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能够满足查验通关工作需要,同意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1号和4号泊位对外开放通过市级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纪要。

会前,预验收组还前往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码头现场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码头基础设施、监管设施以及靠泊条件、通航环境、开放区域等相关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