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全面启动 到“十四五”末使用率达100%

  • 发布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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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组织召开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动员视频会上获悉,自今年起到2025年底,国家将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船籍港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所有600总吨以上运输船舶的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同时协同推进长江干线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从而实现此类运输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达到100%。

据悉,纳入此次受电设施改造的船舶类型主要为内河运输船、进入长江的中国籍国内航行运输海船和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包括集装箱船、滚装船、600总吨及以上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等(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除外),总规模达2.6万余艘。根据安排,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内河集装箱船、滚装船、1200总吨及以上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以及海进江船的改造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6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的改造工作。同时,鼓励其他类型的运输船舶(液货船除外)实施改造。

为确保改造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该项目纳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的资金补贴,并会同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技术方案和补助定额。同时,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如港口岸电将继续执行大工业电价并免收容量电费的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岸电使用服务费补贴政策,确保船舶使用岸电成本原则上不高于燃油发电成本。

长航局局长付绪银介绍,下一步,长航局将组织长江经济带11省(市)做好今年的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按要求完成今年的重点改造任务。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长江经济带11省市港口和水上服务区岸电使用23万次、231万小时、用电约5000万度,用电量比2019年翻了一番。长江游轮和大型客运码头以及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基本实现了岸电全覆盖、全使用。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