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外籍船公司在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洋山港间, 开展沿海捎带试点

  • 发布时间: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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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沿海捎带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助力上海港打造世界一流航运枢纽,代表中国更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根据批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临港新片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调整后,在临港新片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利用其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在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上海市委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宋鹏霖表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启运港退税相关政策,优化监管流程,扩大中资方便旗船沿海捎带政策实施效果,研究在对等原则下,允许外籍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上述条例的调整,为该项政策的落地,扫除了法律障碍,洋山特殊综保区将再度实现功能升级。

在业内看来,法律障碍扫除后,还需有关方面的配套政策加持,上海港洋山港区才可真正启动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

该业务的启动,意味着国内沿海捎带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助力上海港打造世界一流航运枢纽,代表中国更好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上海已基本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多年来,上海作为全球排名第一的集装箱枢纽港,集聚了大量航运基础要素。当前,进一步发展国际中转业务,实现航运枢纽功能升级,沿海捎带和集装箱中转集拼业务是重点。

该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上海港在航线覆盖面及集装箱拼箱货物体量方面,有较大优势。提升沿海捎带政策效果,鼓励沿江、沿海、国外货物,在洋山特殊综保区与本地货物进行中转集拼,可进一步优化国际贸易航线网络布局,减少运力浪费,提高货物集并和转运效率,降低外贸进出口货物的综合物流成本,提升上海国际航运枢纽服务能级,形成内外循环的关键链接。”

据了解,目前国内中转集拼业务有四种类型,分别是本地出口拼箱、进口分拨、国内中转集拼、国际中转集拼,总业务量约1300万立方(50万至60万标准箱/年)。

根据对11家全球主要班轮公司的调研,沿海捎带业务潜在需求巨大,仅以目前到韩国釜山港中转的外贸集装箱为基数,预计洋山港沿海捎带业务年需求量,可达100万标准箱。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上海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897.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7%,预计今年有望再创新高。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